根据《“纳通儒学奖学奖教金•西部儒学贡献奖”暂行条例》,秉着“公平、公开、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纳通儒学奖学奖教金评委会于2017年12月18日进行了2017年度“西部儒学贡献奖”的评审工作。经过充分合议、无记名投票,共评出获奖者3名,现予公示:
一、儒学学术研究类
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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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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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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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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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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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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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儒学推广践行类
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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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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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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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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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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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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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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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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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邛崃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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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获奖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并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8-85412426
邮箱:rxy200910@126.com
纳通儒学奖学奖教金评审委员会
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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