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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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系列学术讲座第124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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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晚上7点,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3-121,西南政法大学的俞荣根教授以“传统礼法与现代法治”为主题为我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此次讲座是“儒藏论坛”暨《巴蜀全书》系列学术讲座第124讲。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舒大刚、谢幼田等教授及古籍所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首先,主持人舒大刚教授对俞荣根教授的学术成就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俞荣根,1943年生,浙江诸暨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首批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主要从事法学教学和立法实务工作,长期研究儒家法思想和中华法系。主要著作有:《儒家法思想通论》、《道统与法统》、《孔子,还受国人崇敬吗——12280份问卷的答案》、《地方立法后评估研究》、《地方立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礼法传统与现代法治》等十余种,主编、主纂《中华大典•法律典•法律理论分典》。

接着,俞教授开讲,他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一、自己研究儒家法思想的历程;二、关于儒家法思想的七点辩证;三、法治中国视域下的传统法文化观。

俞老师从自己所著《礼法传统与现代法治》一书谈起。他认为,自己研究儒家法思想的历程可以1979年为界,分为两个“三十年”,前“三十年”是跟着批孔非儒走,后“三十年”研孔研儒,为孔子辩白。正是通过近六十年的研究,俞老师对儒家法思想的认识更加深入。关于儒家法思想,他给出了七个重要的看法:其一,先秦儒法两家的分歧并不是人治与法治的对立,秦汉以后的中国法律史也并不存在一条人治与法治斗争的主线,用儒家人治、法家法治相对立的观点来评述儒法两家,来描绘中国古代法律和法文化的历史是不恰当的;其二,儒家之法有理想法,有正义观念,把儒家的礼说成是“自然法”的论断是值得商榷的;其三,孔子反对晋铸刑鼎是反对乱立法、立乱法,坚持礼的原则,并不是反对公布成文法;其四,中国古代法实行的是罪刑法定与非法定相结合的综合型定罪量刑制度,这是中华法系不同于欧美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的特点之一;其五,儒家法思想的文化特质是伦理法;其六,中国古代虽无系统的成文民事法律,但同样有着丰富的民法文化;其七,中华法系是“礼法法系”而非“律令法系”。

然后,俞老师又从法治中国的视域下探讨了中国传统法文化观。他认为,中国现在的法学已经进入转型时代,开始从革命法学向治理法学转变,从移植法学向特色法学转变。这种转变预示着中国的法治建设虽然会经历一个曲折的过程,但是中国的法治建设必将取得胜利。那么在这个曲折的转型过程中,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俞老师认为,转型时期中国法的短腿是缺失传统法的精神。他以上世纪末发生的“佘祥林案”为例,如果该案发生在古代中国就不会造成如此悲惨的结局。俞老师进而得出结论:我们应该敬畏传统。这同当下习主席肯定儒家传统的重要意义是一致的。

最后,俞老师就儒家礼法传统与现代法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无论是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来看,还是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来考量,儒家的礼法传统与现代法治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因而,俞老师得出结论:1.研究中国古代法应着力寻找它的“自我”,破解它的“遗传密码”;2.中华法系以儒家法思想为灵魂。中华法系是儒家法的法系。因此,探寻其“遗传密码”必须从研究先秦儒家法思想入手;3.摈弃“古而有之”和“万事不如人”的思维定式;4.促进中西融合和传统法的转化创新。同时,俞老师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和期待:一是,在延续百年“打孔家店”的大背景下,中国实际上成为西方文明中产生的各种主义和思想理论的“试验场”,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文化基因还有没有生命力和复兴前景;二是,在当今这样的新“战国时代”,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大国,能否继续发扬儒学的包容心态、宽广胸襟、谦卑情神和强大的融合吸收能力,来创造性地理解和应对。

在座的老师、同学们听了俞教授的讲座深受启发,积极地向俞教授请教,俞教授巧妙地进行了解答。之后,主持人舒大刚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进一步启发同学们,在历史研究中,西方先进的方法固然可以达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效果,但同时也不要丢弃了自己的传统,既要防止因自傲而引起的封闭,也要防止自卑而导致的丢弃自我。

同学们用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俞教授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