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所有的现代新儒家接着宋明理学讲的学术套路不同,蒋庆先生可以说是独辟蹊径,接着康有为讲,宗两汉经学中的公羊学。
在学术研究中,要提出一个新观点并不难。譬如说当大家都说要向西走的时候,有一个人却偏偏说要向东走,这不是独辟蹊径吗?当然是的!这有什么难呢?并不算难!学术创新的困难并不在提出新观点,而在如何从理论上、从实践上去论证这个新观点。
独辟蹊径也并不就是好事!在承认某人所独辟的蹊径前,我们必须首先要问:这独辟的蹊径将把人们带向何方?其目的地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前方是不是荆棘丛生,是不是布满了陷阱?最后的结果是不是死路一条呢?
如果明明知道前面是死路一条,却仍然坚持独辟蹊径,这不是自欺欺人吗?如果独辟的蹊径并没有给人们带来比旧路径更好的结果,那么,这种独辟蹊径又有什么价值呢?
蒋庆先生的独辟蹊径,其目的很明确,他倡导王道政治,他想把儒学变成儒教,然后再成为中国的国教,这一切都明明白白地表明了他是想把中国带向二千年所走过的政教合一的老路上去。原来他所独辟的蹊径只不过是一条被人类的历史(不管是中国的历史还是西方的历史)所废弃了的旧路径!
当然,他也并没有完全躺在死人身上讨生活。他有他的独出心裁,他的独出心裁之处在提出所谓的三重合法性理论作为他独辟蹊径的理论依据。
现在我们就来讨论他的这个理论。
在讨论蒋庆先生的三重合法性理论以前,我们先一般地讨论一下合法性问题。
从理论上讲,合法性可分为非理性的合法性和理性的合法性两种。这种分类从逻辑上看是周延的完全的,不可能还有第三种合法性了!因为除了理性的,当然其他的都属于非理性的。从人类历史上看,也只出现过这两种合法性。在西方,中世纪是信仰的合法性,神圣的合法性,也就是非理性的合法性,在现代则是理性的合法性。
在我们中国呢?有什么样的合法性呢?好象同时既有神圣的合法性,又有理性的合法性,所谓“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是也!但是,列朝列代的合法性实际上都是枪杆子的合法性而已!所谓的“顺乎天而应乎人”只不过是一种事后诸葛亮的、马后炮的说教而已!枪杆子的合法性当然是非理性的合法性。
西方人是真正有信仰的,他们往往为了一个宗教信仰而发生几十年的战争。而我们中国呢?好象是一个没有信仰的国家!不仅形式上没有国教,而且也很难说有什么真正的宗教信仰!所以梁漱溟先生说中国是一个在理性上早熟的国家。那些马上取天下、在读书人的方帽里撒尿的流氓揭竿而起时,很难说是在真正替天行道,为信仰而战。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打出的旗帜也是“替天行道”,但真正成功的正是凤毛麟角!即使成者为王了,是不是真的在替天行道呢?也是很值得怀疑!并没有一个客观的可检验的标准!
天意是如何向人体现的?人怎么能够知道天意呢?二千年来,中国的读书人从来没有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
为西汉王朝采纳作为其正统意识形态的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理论靠的是天人感应的一套理论(谴告说)来体现天意的。可是这一套理论在董仲舒当时在现实政治中就碰了壁,统治者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天人感应。据史书记载,在武帝时,辽东地方的汉祖庙和汉高祖陵墓中的便殿先后失火,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灾异”。董仲舒于是写了一个奏扎。他认为,这两个灾异都是上天用以表达它的意志的。辽东地方的祖庙失火是说,在外地的不法的诸侯该杀。高祖陵墓的便殿失火是说,在朝的不法的大臣该杀。这种说法当然引起了执政者的愤怒,所以他们要置董仲舒于死地,他被定成死罪,幸好汉武帝信任他,赦免了他。董仲舒从此以后就再也不敢言什么灾异了(“遂不敢复言灾异”)。所以春秋公羊学在中国历史上的衰落是必然的。
而按照孟子的解释,天意是靠民意体现的,天意实际上就是民意:“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 曰∶‘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亨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民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孟子?万章》)孟子的这种思想实际上已经与现代的民主思想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了,只不过在操作的层面上有所不同而已。只可惜这种思想并没有在二千年的中国的现实政治中得到真正的落实,而孟子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失传了一千四百年之久,后才被宋明理学家所发现,而宋明儒们鉴于他们所处的时代问题,并没有给孟子的这种思想以足够的重视,这当然是不能苛求于前人的!
也正因为孟子的民主思想在操作层面上存在问题,而后来的理学家其用心又不在这上面,所以,这种思想反而被历史上的野心家阴谋家所利用,成为他们掩盖自己的肮脏心灵的遮羞布和用来装潢自己门面的照牌。
《三国演义》第八十回描写了曹氏篡汉所演的一场把戏。汉献帝下诏,曹丕听毕,便欲受诏。司马懿谏曰:“不可。虽然诏玺已至,殿下宜且上表谦辞,以绝天下之谤。”丕从之,令王朗作表,自称德薄,请别求大贤,以嗣天位。帝览表,心甚惊疑,谓群臣曰:“魏王谦逊,如之奈何?”华歆曰:“昔魏武王受王爵之时,三辞而诏不许,然后受之。今陛下可再降诏,魏王自当允从。”帝不得已,又令桓阶草诏,遣高庙使张音持节奉玺至魏王宫。曹丕接诏欣喜,谓贾诩曰:“虽二次有诏,然终恐天下后世不免篡窃之名也。”诩曰:“此事极易,可再命张音赍回玺绶,却教华歆令汉帝筑一坛,名受禅坛。择吉日良辰,集大小公卿尽到坛下,令天子亲奉玺绶,禅天下与王,便可以释群疑而绝众议矣。”丕大喜,即令张音捧回玺绶,仍作表谦逊。音回奏献帝,帝问群臣曰:“魏王又让,其意若何?”华歆奏曰:“陛下可筑一台,名曰受禅台。集公卿庶民,明白禅位,则陛下子子孙孙,必蒙魏恩矣。”帝从之,乃遣太常院官卜地于繁阳,筑起三层高坛,择于十月庚午日寅时禅让。
在这场把戏中,我们的儒生在其中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非常无耻卑鄙的角色:是主谋、是导演!这就是中国式的阴谋诡计!这些阴谋诡计在中国的历史上千百遍地上演着,不仅仅在政治舞台上,而且在通常的工作场所,在日常生活中,也极为常见。这事实上已经成为我们中国人的处世之道。
实际上,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流氓们是不可能有那么多那么狠的阴谋诡计的。所有的阴谋诡计实际上都是那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儒生们绞尽脑汁绞出来的。在中国历史上,在任何一个大流氓的门下,都豢养着一大批这样的所谓“谋士”、“军师”的人物。诸葛亮是其中一个突出的典型代表。《三国演义》是中国式的阴谋诡计的集大成的杰作。鲁迅后来说中国文人要么是帮忙的,要么是帮闲的,我看还有第三种人:帮凶的。帮忙的、帮闲的只不过是哈马狗,主人叫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人是可怜,可恨的是主人;而帮凶的,却比主人还要坏,已经坏到了骨髓了,不可救药了!
所以,在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应乎人”也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理性的合法性。现代意义上的理性的合法性是在民主法治的社会制度下经过公民投票产生出来的。
枪杆子如果是为了信仰的,那么就是一种神圣的合法性,信仰的合法性。如果没有信仰的枪杆子,那实际上是一种禽兽的合法性。在群居性的动物社会那里,统治权的合法性就是打出来的。但是,动物为统治权的打是赤手空拳的,而人却发明了枪杆子来打天下,所以要比动物残忍得多!这是一种比禽兽还要禽兽的合法性!!
不管有没有信仰,枪杆子的合法性都是非理性的合法性!
在中国历史上,天下大乱时,很少会有人相信儒家的那一套,读书人往往转向别的,如佛老,而那些打天下的大流氓更不会想起儒家,所谓“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是也。孔孟当年在政治上的失败就是一个明证!但是,自从西汉初年的陆贾提出“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的问题后,列朝列代的统治者才懂得了“逆取顺守,文武并用”乃“长久之术也”的道理。所以,二千年来,儒家作为正统的意识形态,为列朝列代的统治者提供的合法性从“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开始都是“事后诸葛亮”、“马后炮”的非理性的合法性。
以满清王朝的合法性为例。作为夷族的征服者,满清入主中原之初,我们汉人并不承认其合法性,许多读书人甚至以死抗争,当年发生过多少可歌可泣的反清复明的事迹!如绝食殉明的著名理学家刘蕺山就是一个典型。更著名的理学家王船山也是一个到死都拒不与满清统治者合作的代表人物。可是,后来儒家就与之同流合污了,为其合法性提供依据了。到最后,当满清王朝垮台之际,我们汉人中又有多少人为失去了自己身后的一条尾巴而苦恼甚至自杀的。又有许多读书人以身殉清了!当年梁漱溟先生的父亲梁济自杀是一件轰动一时的事件,在他留下的遗书《敬告世人书》中,他自己就明白地向世人宣告:“梁济之死,系殉清朝而死也。”还有一个更著名的,就是王国维先生,他的死至今还是一个历史谜案。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合法性呢?不是明摆着的吗?
今天,我们的蒋庆先生也还是这样说的:“而现在,“救亡”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中国开始走向富强,中国的历史处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人已经有信心有能力来思考“中国政治”的问题并重建“中国政治”。所以,中国文化保守主义中的政治保守主义维度才得以突显,中国才有条件对自己的文化传统进行“政治的保存”。”(《王官学、政治保守与合法性重建》(蒋庆)孔子2000网)当然他是这样说的,也是非常想这样做的,所以要去“重建合法性”。仍然不过还是一套老掉牙的套路啊!
在另一篇文章中,他又说:“然而,中国近百年来一直处于社会失序的政治动荡中,以武力打天下并以武力治天下成了建立中国政治秩序的常态。虽然《春秋》有言“治乱世用重典”,在以传统“打天下”的方式转移政权时强调以专政立国或许具有某种历史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但至今已过半个世纪,历史条件已发生很大变化,再坚持以专政立国已不合时宜。因为专政的基础是暴力,暴力统治不具有民意的合法性,故建立在暴力专政上的政治秩序不具有统治的正当性,因而不能合法。吾国二千年前的古人(汉人)就已经明白“马上得天下不可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即明白“逆取而须顺守”的道理,这里所谓“不可马上治天下而须顺守”的道理就是指治理国家必须确立民意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只有改弦更张,改变立国基础,把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建立在仁政上而非专政上,才能得到人民的普遍认同和广泛支持,从而才能消除动乱的隐忧。(因为专政的后盾是暴力,很难得到人民的广泛认同与支持,故存在着动乱的隐忧。)从中国的历史来看,要为中国的政治秩序确立民意的合法性,只有以儒家王道政治的仁政思想作为国家的立国思想才有可能。只有这样,才能赋予中国的政治秩序以民意的合法性,从而才能使中国的政治秩序获得广泛的民意基础,才能得到广大国民心悦诚服的认同。现在已经到了以儒家仁政思想确立中国政治秩序民意合法性的关键历史时刻。”(《王道政治是儒家的治国之道——蒋庆先生再谈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问题》孔子2000网)
由此可见,儒家为中国的统治者提供的合法性从“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开始一直到今天的蒋庆先生全都是事后诸葛亮的、马后炮的合法性。这种所谓的民意合法性是自欺欺人的伪民意合法性,其实质只不过是枪杆子的合法性,是暴力的合法性,是非理性的合法性。
我们中国的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每当天下大乱时,儒学就退场了,消失了,而且不得不退场,不得不消失。即使出现象孔孟那样的人物,也只能得一个徒劳无功的结果。可是,一旦一个王朝建立起来了,坐稳了江山,儒学就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又冒出来了,儒学家们就开始替新王朝歌起功、颂起德来了。这个时候,一方面,儒学为新的王朝提供合法性的依据;而另一方面,儒学也获得了丰厚的报酬,变成了国家的正统的意识形态了。
看来,我们这个老大的祖国确实还没有走出二千年一治一乱的怪圈,还在那里兜圈子,绕来绕去的。你是一个中国人吗?,你是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吗?如果你是的话,那么,你难道还不为此而感到悲哀吗?你难道还不为此而感到愤怒吗?
再来看看蒋庆先生的所谓“三重合法性”是一种什么样的合法性:
他的第一个合法性“超越神圣的合法性”显然是神圣的合法性,信仰的合法性,属于非理性的合法性,他的第三个合法性“人心民意的合法性”,据他自己说,是已经吸收了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技术性安排,可以认为是一种理性的合法性。所以他自己说他的“三重合法性”“既含摄理性又超越理性”。
那么,他所谓的“历史文化的合法性”是一种什么样的合法性呢?
事实上,所谓“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实质上不过就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合法性,也就是“存在即合理”的合法性,也就是枪杆子的合法性,非理性的合法性而已。因为“历史文化”是已经过去了的很具体的存在,其本身并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更不能当作合法性的标准。如果说历史文化本身都是天然合法的,那么孔子为什么还要去修《春秋》呢?孔子明明在《春秋》中对历史文化有褒有贬嘛,怎么说都是合法的呢?孔子对历史文化怎么褒怎么贬呢?以什么为标准呢?鄙人的研究结果是:以名为标准。详细论述请参阅拙作“评胡适和冯友兰对孔子‘正名’说的诠释”。(孔子2000网)所以《庄子.天下篇》说:“《春秋》以道名分。”虽然胡适对孔子“正名”的诠释是不对的,但他说孔子着《春秋》就是实行他的正名主义,这是正确的。
所以,蒋庆先生虚构出所谓的“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已经违背了《春秋》公羊学的基本教义!!
当然,孔子在《春秋》中用来褒贬历史文化的标准是周礼。有人可能会说,周礼也是一种历史文化啊!所以历史文化也可以作为合法性的标准。是的!如果说历史文化中也包括祖宗成法的话,那么,这种祖宗成法是可以作为合法性的标准。但是,周礼,祖宗成法都是具体的规范,作为合法性的标准,只是一种低级的形而下的合法性,并不是那种最高的形而上的合法性。何况孔子对周礼也是有损有益,怎么损怎么益?显然需要一个超越周礼比周礼更高的合法性的标准。同时,孔子为什么偏偏选择周礼作为修《春秋》的标准,也需要一个更高的标准。
总之,即使历史文化可以作为合法性的标准,也只是一种低级的标准,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的标准。可是,蒋庆先生明明声明说:“这里所说的“合法性”的“法”,不是指既定的法律规范或者实在的法律体系,而是指公羊学所说的“孔子为后王制义法”的“法”,“孔子改制立法”的“法”。此“法”是指政治秩序或统治权力所以正当的依据,所以此处说的“法”与西方主权学说中的“正当性”一词相似。”(《王官学、政治保守与合法性重建》(蒋庆)孔子2000网)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
所以蒋庆先生所谓的“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与“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和“人心民意的合法性”是不能并起并坐的,因为它们不属于一个级别。
那么“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和“人心民意的合法性”能不能并起并坐呢?光从级别上看,是可以并起并坐的,都属于最高级别的。在人类历史上,也曾经作为最高的合法性起过作用,但不是同时并起并坐地起作用的,而是分别在不同的历史时代起作用的:在西方,中世纪起作用的只是“超越神圣的合法性”,这是唯一的最高标准,而理性必须要服从信仰。在现代,以理性为唯一的合法性的最高标准,一切都必须接受理性的审查。当然,可以有理性的信仰,实际上,民主法治的一整套现代理念就是理性的信仰。在我们中国,我们已经说过了,表面上看,好象是这两个合法性标准同时起作用的,而实质上,二千年来,我们中国只有枪杆子的合法性,只有非理性的合法性。
为什么只能有一个最高的合法性标准?为什么信仰和理性不能并起并坐,同时作为最高的合法性的标准?这是人类的血的历史教训。
事实上,我们中国人老早就懂得了这个道理!不是有流传下来的俗语说:“一山容不得二虎”吗?我们的蒋庆先生竟然还异想天开地在一山中放出了三只老虎呢?天下不大乱那才怪呢?!
孔子也早就说过:“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可是,自认是孔门嫡系的蒋庆先生竟然还要三王呢!那真是天下怪事了!
蒋庆先生自己在解释超越神圣的合法性时说:“根据《春秋经》的具体解释,大一统的意思就是指天地万物与人类世界都必须统于一,这叫做“系之元”,如此天地万物与人类世界才有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纯正的开始,这叫做“正始”,因此,政治秩序也必须系于元才有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超越神圣的源头(正始),从而政治秩序才有超越的合法性可言。如果政治秩序无一统,即不统于元,(元就是天道,就是超越神圣的意义与价值。)政治秩序则无超越合法性可言。”(《王道政治是儒家的治国之道——蒋庆先生再谈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问题》,孔子2000网)
既然“天地万物与人类世界都必须统于一”,那就只要一个合法性就足够了,干嘛又画蛇添足地加上另外二个合法性,虚构出什么三重合法性,这不是莫名其妙的自打嘴巴吗?
那么,在蒋庆先生的王道政治的制度设计中,这三重合法性是如何体现的呢?如何落实的呢?
为了落实他的三重合法性,蒋庆先生设计了一个他所谓的儒教议会三院制:“王道政治在“治道”上实行议会制,行政系统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议会实行三院制,每一院分别代表一重合法性。三院可分为“通儒院”、“庶民院”、“国体院”,“通儒院”代表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庶民院”代表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国体院”代表历史文化的合法性。……“通儒院”由推举与委派产生,“庶民院”由普选与功能团体选举产生,“国体院”由世袭与指定产生。“通儒院”议长由儒教公推之大儒担任,终身任职制,可不到位,委派代表主持院事;议员来源有两个途径:一、社会公推之儒家民间贤儒,二、国家成立通儒学院,专门培养精通《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之儒士,经过政治实习和考核,委派到国家、省、市、县级议会任议员。其议员产生之规则制度可效仿吾国古代之“荐举制”与“科举制”。“庶民院”议长议员则按西方民主政治议会产生的规则与程序产生。“国体院”议长由孔府衍圣公世袭,议员则由衍圣公指定吾国历代圣贤后裔、历代君主后裔、历代历史文化名人后裔、社会贤达以及道教界、佛教界、回教界、喇嘛教界、基督教界人士产生。……三院中每一院都拥有实质性的权力,法案必须三院同时通过才能颁行,最高行政长官也必须由三院共同同意才能产生。(蒋庆《王道政治是当今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载《原道》第十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
你看!今天的蒋庆先生可以说比历史上的任何一个人都要狂妄得多!他让某些人(他所谓的“贤儒”)来代表天意,或者说让天意由这些人来代表,而他自己呢?实际上当然凌驾于天之上,比天还大呢!孔子自己在世时,会敢说他代表天吗?在过去,也没有一个天子敢于公开说代表天的。我们中国的传统有所谓“天地君亲师”的说法。所谓的“贤儒”至多不过是“师”而已,孔子自己的地位也不过是师而已,竟然怎么成了天意的代表?即使从传统的观点来看,这种理论都是很荒唐的!!
他的国体院是按传统的世袭制度设计的。他解释说:“因为“国体院”代表的是“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代表着中国国家生命体的承传永续,这种“历史文化合法性”的正当性依据源于长期的历史文化传承与国家万世一体的生命延续,所以,“国体院”议长及议员的产生就不能适用建立在理性与民意上的普选制原则,而只能适用于建立在历史文化传承与国家生命体延续上的继承制原则。继承制原则的核心是按血统继承,孔子不仅作为“素王”代表着中国历史文化的“文统”,更重要的是孔子是殷之后,在血统上是商王后裔,商王是中国古帝王,代表中国国家生命体延续的一个阶段,所以,具有商王的血统并且仅仅因为这一血统具有高贵的帝王性质,拥有这一血统的人就有资格象征性地代表“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孔子后裔如衍圣公拥有源自孔子的商王血统,所以衍圣公有资格象征性地代表“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因而只有衍圣公才有资格世袭“国体院”议长。至于吾国历代圣贤后裔、历代君主后裔、历代历史文化名人后裔因其血统亦有资格象征性地代表“历史文化的合法性”,所以有资格当选为“国体院”议员,但不世袭,由衍圣公指定。你说这是“唯出身论”,没错,按照继承制的血统原则产生“国体院”议长议员就是“唯出身论”,不过不是看出身的地位尊荣,而是看血统的纯洁高贵。当然,这是近代以来建立在理性与民意上的民主选举制度所不能理解的,但这却人类悠久的历史中政治继承的主要原则。”(《王官学、政治保守与合法性重建》(蒋庆)孔子2000网)
无论在中国的历史上还是在西方的历史上,这种政权世袭制度确实是“人类悠久的历史中政治继承的主要原则”。但是,后来人们为什么要废除这种有着悠久历史的政治制度呢?那显然是因为这种制度并不好!这是人类历史的血的经验教训:一个人的天赋、先天的资质并没有遗传性,与血统和出身并没有必然的关系;而一个人的后天的能力和道德品行就更与家庭背景没有必然的关系了。实际上,这个道理儒家早在二千年前就知道了,所以儒家的政治理想是尧舜的禅让制而不是世袭制。儒家的理想是“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而蒋庆先生的这个国体院设计显然是“家天下”的现代翻版!我们中国人有句老话流传至今:“富不过三代”!这就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的寿命都不会超过三百年的道理!今天,自称是儒学真传的蒋庆先生却抛弃了儒家的理想,倡导世袭制。难道还要让我们的国家回到二千年一治一乱的怪圈中去吗?
他的庶民院的设计则是完全西方式的。他认为:“在我看来,坚持中国文化的本位性与主体性与吸取西方的经验和知识并不必然冲突矛盾,关键在于必须在坚持中国文化的本位性与主体性不动摇的前提下才能充分深入地吸取西方的经验和知识为我所用,”(同上)
这还不过是洋务派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老套路!!那么,什么是中国文化呢?在张之洞、现代新儒家和五四思想家们的眼里,中国文化就是经过宋明儒们诠释后的孔孟之道,实质上就是宋明理学。但在蒋庆先生的眼里,中国文化却完全是另一套东西,即春秋公羊学。春秋公羊学与西方的经验和知识不冲突矛盾吗?在上面一段中他说是不矛盾的!可是,接下来蒋庆先生自己马上又承认了两者是冲突和矛盾的:
“凡人必须接受圣贤的教化,这是儒学的根本之义,也是“圣贤政治”的根本之义。现代社会“人人平等”的理念只能限制在某些法律权利方面的平等,如刑法与刑诉法、民法与民诉法涉及到的基本人权保护方面的平等,而人在现实的道德层面则是不平等的,并且差别非常大,有圣贤凡人与君子小人之别,并且这种道德的差别具有政治统治的意义。这即是说,圣贤君子仅仅因其道德的优秀而具有教化凡人小人的权利,这种圣贤君子“教化的权利”必须得到政治的保障成为“教化的权力”,所以社会必须赋予圣贤君子应得的统治权力,通过这种统治权力实现圣贤君子教化凡人小人的目的。所以,儒学认为圣人必须为王,贤者宜在高位,以及前面说的君子必须得“势”,这在西方古典思想中叫做“权力分配的正义”。只有这样,圣贤君子才可能凭借权力教化民众在世俗社会中实现“道”的价值,才可能将纯粹建立在强力上的政治秩序“儒化”为建立在道德上的政治秩序。这就是“政治儒学”所说的“王道政治”。反观西方自由民主思想与启蒙思想,最反对的是“道德差别具有政治统治意义”的“政治儒学”理念,认为“在政治面前人人平等”,这就否定了人类优秀者有权利统治人类非优秀者的政治正当性,即否定了儒学“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政治正当性,亦即否定了圣贤统治与君子统治的政治正当性。通过这种否定,政治就变成了平庸者的自治,其实是政治变成了平庸者自利自娱的人间天堂,在政治中任何道德约束不复存在,一种善的政治秩序不复可能。这是“政治儒学”坚决反对的,因为这种自由民主思想否定了“王道政治”的正当性基础,即否定了“道德差别具有政治统治意义”的“圣贤政治的正当性”。”(同上)
因此,根据他自己的说法,王道政治与民主政治之间的这种矛盾和冲突都是根本性的本质上的。这种本质上的根本上的矛盾和冲突意味着:在他的三重合法性中,人心民意的合法性是根本不可能与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和历史文化的合法性重合在一起的!因此,他要让“三院中每一院都拥有实质性的权力,法案必须三院同时通过才能颁行,最高行政长官也必须由三院共同同意才能产生”的设计,即使从他自己的观点出发,在实践上也都是行不通的,都没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如果真的实行他的方案,那么其结果必然是没有一个法案可以顺利通过的,也永远产生不出一个最高行政长官的。
在同一篇文章中的这样明显的自相矛盾一点都不在乎吗?这样的理论能站得住脚吗?
又说:“在吸取西方的经验和知识时,我的根本立场是“工具性吸取”而非“价值性吸取”,即西方的经验和知识对我来说只具有辅助性的“支授值价”而不具有本位性的“主体价值”,并且,在吸取西方的经验和知识时也必须按照中国儒学的义理价值所能接受的内容来进行选择,即中国儒学的义理价值是选择吸取西方经验和知识的标准,而不能实用主义地上只从效用立场来吸取西方的经验和知识。”(同上)
在这短短的一段中,都前后明显地自相矛盾!“工具性吸取”不就是实用主义地从效用立场来吸取吗?
他认为他的王道政治要比西方的民主政治高明得多:“至于中国的自由主义在中国当下的政治重建中开出的“宪政”药方,我认为存在很大问题。首先,宪政是指西方的民主宪政,其合法性依据是“主权在民”,其政制形态是民主制度,其合法性特征是我批评的“民意合法性一重独大”而排斥其它合法性,所以民主宪政是在合法性上有缺陷的不周全的政制形态。因此,与具备“三重合法性”的“王道政治”相比,民主宪政显然是不可欲的政制形态。”(同上)
表面一看,好象很有道理:民主宪政只有一个合法性,而王道政治有三重合法性呢!但是,关键问题在于:王道政治的这三个合法性能不能重在一起?不打架吗?如果说这三个合法性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重合的,那么三个实质上是一个,所谓的“三重合法性”只不过是主观的人为的摆设而已!是一块遮羞布罢了!如果说三个有时重合,有时不重合或者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重合,那么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在这三个中确立一个为主,另两个为辅或者在这三个之外确立另一个高于它们的合法性。但是这个时候也就成了一个合法性了!哪里是什么三重合法性呢?
结论我们刚才看得已经很清楚了:即使从他自己的观点出发,这三个合法性确确实实也是根本不可能重合在一起的!
接着又说:“其次,具体来看,宪政的正当性建立在通过国家权力保护个人权上,这就消解了国家权力的精神道德属性,国家权力不再是实现善的力量,仅仅是保护私利的手段。这种保护个人权利的宪政与实现道德价值的“王道政治”亦大异其趣:“王道政治”不仅要保护个人正当的权利,更要通过权力施行“圣贤教化”使个人与社会向善。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底线的防止社会崩溃的“利治”,而“王道政治”则是一种积极的使社会向善的“德治”。因此,“王道政治”比民主宪政更可欲。”(同上)
从理论上讲不错,如果真有这样的既管吃饭又管教化的王道政治能够实行,那是人类的大福了。但是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不管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表明:这很难实行!实际的效果适得其反。什么都想管,其结果是什么都管不好。为什么?道理实际上很简单:吃饭问题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教化必须坚持理想主义。但是现实不可能是理想的,而理想也不可能变成现实,如果理想一旦变成了现实,就不再是理想了。正因为有这样沉痛的历史教训,所以现代人才讲政教分离!
蒋庆先生自己也很清楚地知道他的王道政治是很难实行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梦昧以求地希望诉诸于权力来推行他的王道政治。这明白地表明了,他自己实际上所信奉的就只有一个合法性,这就是非理性的合法性,暴力的合法性,枪杆子的合法性!!因为在任何权力的背后站着的都是暴力,是枪杆子,即使在民主的国家里,也是如此,而在专制的国家里,那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他竟公开地说:““中国的王官学”必须是“儒学的王官学”,这是中国长期的历史所确定的“文化共识”,也就是我所说的“儒学的王官学”具有中国“历史文化的合法性”,而其它“西方的王官学”则不具有中国“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同上)
在这里他就不讲什么三重合法性了,就不讲人心民意的合法性,而只讲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了。所谓“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实质上不过就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合法性,也就是“存在即合理”的合法性,因为历史是过去了的存在。但是,儒学的王官学早在一百年前就已经不是现实的存在了,而今天的马克思主义的“王官学”既是历史的存在,又是现实的存在,那么为什么就没有“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呢?回答只能是:因为儒学的王官学在中国已经存在了二千年了,虽然目前已经没有了现实的存在,而马克思主义的王官学在中国的历史只有短短几十年,尽管它具有现实的存在。所以,所谓“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就是看历史的长短。那么,究竟长到多少年才算数,短到多少年就不算呢?任何历史的存在都是有开始的时候,儒学的王官学在开始时同样没有这种合法性!而马克思主义的王官学只要有能力在中国维持足够长的存在,是否也有了这种合法性呢?
总而言之,蒋庆先生的所谓的“三重合法性”是一个东拼西凑的、乱七八糟的大杂烩。大杂烩如果做得好,本身可以是一道美味佳肴。但是,如果做得不好,那么,不仅很难吃,而且还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因为不同的食物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如果把两种相克的食物烩在一起,就会产生毒素,导致人体中毒。每一个大厨师都懂得这个道理!可我们的蒋庆先生好象并不懂这个道理,看来他并不是一位好厨师!
还可以作这样一个类比:在蒋庆先生的虚构的乌托邦里,他设立了两个最高法院,同时又在下级法院里再挑出一个法院也作为最高法院,他让这三个法院并起并坐。这不是笑话吗?蒋庆先生还是学法律出身的呢!看来他在大学里法学学得大概不怎么样吧?
蒋庆先生自我标榜说:“我研究儒学的目的不是为研究而研究,即不是做纯客观的外在的知识性研究,这种纯客观的外在知识性研究是现在西式大学或研究机构中治学问的理路,不是中国学术传统中治儒学的理路。中国学术传统中治儒学的理路具有非常强烈的道统意识、价值诉求与历史文化的现实关切,希望通过儒学的研究来回应并解决时代遇到的重大问题,孔子自不用说,孟子、荀子、董子、文中子、朱子、阳明子均是如此。”(蒋庆:《王官学、政治保守与合法性重建》孔子2000网)
蒋庆先生在现代竟然还公开自我标榜自己的研究是主观的研究!真正让人是匪夷所思!主观的研究只是从自己的一厢情愿的信仰出发,然后去找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信仰。这样的研究就象“文革”时期“四人邦”办案是先下结论,再找证据一样。主观的办案没有不办成冤假错案的!同样,主观的研究也只是“黄婆卖瓜,自卖自夸”而已!其研究结果很难客观化,外在化,所以当然也就难以让别人心服口服地接受。
正因为如此,蒋庆先生才迫不及待地要去追求权力,企图用非理性的手段强迫别人接受他的那一套东西:“恢复儒学“王官学”的地位就是中国文化的“道统”在“政统”上的具体体现与落实,这是自从有儒学以来所有儒学的根本诉求,因为儒学只有成为“王官学”,才能在政治社会中实现儒学所追求的“天道性理”的价值,即实现仁义礼智信等“道常”“常理”的价值。荀子说:君子得势以临天下;刘向说:道非权不立,非势不行;即是认为超越神圣的价值必须通过政治权力才能实现,即政治权力是实现超越神圣价值的工具性力量。也就是说,“道统”只有通过“政统”才能落实,因为“政统”(亦即政治权力)是“道统”的制度性安排与物质性载体。如果儒学放弃了承载政治权力的“政统”的追求,道以及“道统”就不可能在现实政治与历史中体现。正是因为这一原因,我才希望恢复儒学“王官学”的地位,因为“王官学”就是在国家根本主导思想的高度保障“政统”落实“道统”,这是真正治儒学者最自然不过的诉求。”(蒋庆:《王官学、政治保守与合法性重建》孔子2000网)
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的研究就是这样的主观研究:从信仰出发,企图用理性来证明,要求理性服从信仰。这是非理性的信仰!非理性的的信仰的冲突只能用非理性的手段(战争)来解决。现代西方人强调客观的研究,正是吸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他们从实际出发,不唱高调,其研究结果当然容易客观化,外在化,能够落到实处!二千年来,我们中国读书人不太讲究客观的研究,所以其理论设想往往很难落到实处,变成现实!这是一个让今天的中国读书人值得吸取的历史教训啊!
他的三重合法性理论正是他自我标榜的主观研究的杰作!
在《公羊学引论》中,蒋庆先生在政治儒学与政治化儒学之间作了一个区分。什么是“政治化儒学”呢?他认为:“政治化的儒学,是指儒学完全丧失了社会批判的功能,不再具有评判与反抗现存制度的能力,对现实政治无原则地完全接受,自甘沦为维护君主专制权力的工具,完全变质为为统治者利益服务的意识形态。从人类学术发展的过程来看,一种具有批判性的思想往往会异化为意识形态,丧失对现存制度的批判能力。如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在其发展的早期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是一种追求政治解放的批判神学,基督被钉上十字架就是这种政治批判的集中体现,但基督教被定为罗马国教后,就丧失了这种批判精神,变成了为现存秩序服务的意识形态。又如理性哲学,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充满着对封建制度的批判精神,但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这种理性哲学也逐渐变成了维护资产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那么,这种学术异化的情况在中国儒学的发展过程中有没有呢?回答是肯定的,在中国儒学的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出现过这种学术异化的情况。从中国儒学的发展史来看,汉代以左氏学为代表的古文经学就是这种异化了的儒学,或者说意识形态化了的儒学,亦即政治化了的儒学。”(蒋庆:《公羊学引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9-10页)他认为,这种政治化了的儒学异化为意识形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将君主制度绝对化、永恒化、神圣化。他强调指出,他自己所奉为老祖宗的公羊学不是政治化的儒学,其理由就在于:公羊学反对将君主制度绝对化、永恒化、神圣化。
以上的论证也是他自我标榜的主观研究的典型作风:在说别人时,尽可能地往坏处说;在说自己时,尽可能地往好处说。他吹捧自己所信奉的公羊学如何如何的具有批判精神,他说来说去实际上都只是说公羊学应该是如何,却全然不顾历史事实。在中国历史上,如果公羊学只是批判的儒学,否定的儒学,破坏的儒学,那么怎么可能竟然被汉武帝正式采纳为国家的正统的意识形态呢?难道汉王朝的统治者全是白痴吗?当然不是!在儒学的历史上,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是第一个被中国的统治阶级正式采纳为中国社会的正统的意识形态的儒学学说。董仲舒完全是为了论证汉王朝的大一统的政治秩序的合法性而提出他的理论的。蒋庆先生连这些基本的历史事实都全然不顾了!
就孔子自己来说,他修《春秋》时,对于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是有褒有贬,该颂扬则颂扬,该批判则批判。他有他自己的想法和自己的标准。用公羊家的话说,就是“笔则笔,削则削”,这就是后人所谓的“春秋笔法”。
在中国历史上,两汉经学中,不管是今文经学还是古文经学,都曾经是国家的正统的意识形态。后来的宋明理学也是国家的正统的意识形态。这些都是不容否认的历史事实。今天,为了某种目的,就可以别有用心地加以粉饰或否认吗?
蒋庆先生自己的政治儒学虽然现在还没有成为国家的正统的意识形态,但是,却早已经被他自己政治化了,被他自己意识形态化了。他梦昧以求的就是要成为帝王师,他要创立儒教成为我们中国的国教,他提出他的政治儒学理论,也是明确表示要追求成为中国的正统的意识形态。
蒋庆先生自我标榜他的政治儒学是批判的儒学。究竟是批判的儒学还是歌功颂德的儒学?通过我们上面的分析,事情不是明摆着的吗?这哪里是什么批判的儒学?明明是歌功颂德的儒学,是吹牛皮拍马屁的儒学,是阿臾奉承的儒学,是谄媚的儒学!!
所以有现代新儒家的人作出这样的结论:
“不得不指出: 当下也有不少以儒学面貌出现的思想,不仅驳杂而且急功近利,例如:企图借鉴基督教而神教化儒教、儒学,欲与孔孟之道分庭抗礼;受西方柏克保守主义影响而追求政教合一,再以伪原教旨主义面貌“反民主”;追求与现实威权结合的机会主义;实用主义化;丧失民间立场的官学化;以学派视域、以学科分割儒学而背离“理一分殊”;要标新立异而漠视儒学大传统;等等。
在蒋庆先生的学说和时论里,上述特征多数具备。这是中国当代新儒学界皆应该正视、克服与反省的。”(评蒋庆《复兴儒学的两大传统——“政治儒学”与“心性儒学”的重建》(李 明) 孔子2000网)